药物的副作用如何避免?_药物的副作用 如何避免_皮肤病 【2010-09-20 17:02:46】

  案例

  有位太婆的儿子长了个脓包,医学上属细菌感染。医生给开了头孢霉素的药,打了第一针没事,打到第三针的时候,全身起疹子,医生诊断为麻疹样药物疹,要其收入院治疗。这太婆不干了,说:我儿子脓包没治好,你给他弄出过药物疹,你得赔钱给我儿子治疗。医生哭笑不得,怎么给太婆解释,太婆还是那个理。临床上像太婆这样抱有对药物过敏的误解,认为是医院和医生的责任不在少数。

  那么,临床上病人用药出现了过敏究竟是谁的错呢?该有谁来买单?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药物过敏?它是怎样产生的?

  所谓药物过敏是指按正常的用法、用量接受药物治疗后,发生的一些药理作用以外的不正常的反应和症状,是机体因个体差异对于抗原或致敏原的一种异常的免疫反应,即所谓变态反应或过敏反应;它和药物产生的毒性反应、药物的副作用是有区别的。

  药物过敏在临床上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既有较常见的皮肤粘膜表现,也有全身性的反应。药物过敏发生后有些会在皮肤或黏膜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皮疹,如丘疹,水疱,红斑等。不同的药物在不同的人身上引起的药物过敏症状和皮疹是不一样的。同样的药物在不同人身上引起的皮疹可以是一样或不一样的。除了皮疹外,可能还有药物引起的发热,或肝肾等器官的损害。有时休克危及生命,甚至死亡。

  这种过敏反应一般只发生于少数具有过敏体质的人或当时免疫状态异常的人。它的发生也不取决于药量的大小,有时,一些高度敏感的人,即使应用极少量的药物或经微不足道的接触,也能引起严重反应。所以药物过敏不是正常药理作用的加重,而是药物作用性质上的反常,是一些特异体质的人对药物“质”的不适应过敏,而不是量的中毒。

  有些人会问,为什么我以前不过敏,而现在过敏呢?这是由于你现在生病了,体质发生了变化,以前不过敏的东西不等于现在不过敏,这也就是为什么青霉素每次要作皮试的原因。那么,有人会问,为什么我皮试是好的,打完针还是过敏呢?这是由于药物在每个人体内的代谢和分解过程有所不同,是很复杂的,有的人对原药不过敏,但对药物的代谢产物过敏,或几种药在体内相互作用后引起新的物质,对这种物质过敏。有些代谢分子与体内的某种受体结合后形成了半抗原或完全抗原,不断释放这类物质,引起过敏反应。现在有些人身上瘙痒,起风团,可能与这种因素有关。

  事实上,发生药物过敏的环节是很复杂的,比方说一个人平时吃某药不过敏,而在感冒时,吃这种药可能就容易发生过敏, 也就是说是在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它的产生既有药物方面的因素,也有体质方面的因素。另外,如在打针吃药期间,饮酒或饮食不注意,也会诱发药疹或加重药物过敏。

  一般来讲,发生药物过敏期间,应用其他的药物发生新的药物过敏风险要比平时没有药物过敏时或没有过敏史的人机会大得多,也就是说交叉过敏或多价过敏,甚至是超级过敏。所谓交叉过敏,也就是在药物过敏发生期间或以后再使用了化学结构类似的的药物引起的过敏,而多价过敏是指在发生药物过敏的人再用其他结构不同的药物也引起新的皮疹等。这种人非常危险,往往是超敏体质。很容易引起严重的后果,甚至医生束手无策。

  当一个人到医院去看病,医生会问你有无药物过敏史,你要如实回答。没问,你也要主动提及或告知。如果医生明知你有某种药物过敏史而给你开这种类型的药物,发生药疹那就是医生的责任呐。发生药物疹后,医生除非救命万不得以,是不能用类似过敏药物结构的药物,如用了,产生后果医生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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